索引号:
11370100766673866L/2023-010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09-21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发布日期:
2023-09-21
关于开展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 浏览量: 字体:[ ]

各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济南高新区财政金融部、南部山区、起步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通、具备国际视野、有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质量金融人才队伍,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按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21〕247号)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体及名额分配

此次推荐选拔面向省内各类金融机构(组织)以及其他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选拔其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业务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突出业绩贡献的优秀金融人才。共分为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两类:

(一)金融英才推荐。省管企业、隶属于省外金融机构(组织)总部的驻鲁一级分支机构、省外金融机构在鲁设立的专业子公司直接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本企业本单位本系统人选,每单位推荐1人。

除以上机构的济南市辖区其他人选,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从前期申报的济南市金融高端人才中择优推荐。另有需要特别推荐的,请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沟通后确定。

(二)金融之星推荐。各级各类人选均由各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统一推荐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请各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确保将通知发送至辖区内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并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历下区、市中区、高新区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其他区县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每区县同一单位、系统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二、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

齐鲁金融人才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的方式,不受理个人申请。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参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同一人选不得同时申报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金融英才和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金融之星,国家级人才工程和泰山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齐鲁金融人才,入选齐鲁人才工程其他项目并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报人选,在此次推荐选拔中可以优先考虑:

1.人才及所在单位在参与金融支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2.人才及所在单位积极参与金融辅导、金融伙伴、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并发挥较大作用的,或在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金融风险化解、金融机构对标提升、重点领域信贷投放、金融人才引育管用、金融服务人才发展等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以及在科创、绿色、普惠等重点金融领域做出较大成绩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3.2022年以来,通过市场化手段从外地引进我省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4.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发展潜力大、引领作用突出的金融急需紧缺领域全职青年人才,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5.拥有中国500强企业、境内上市公司、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或同等层次以上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海外知名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经济金融相关学院担任重要职务任职经历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6.所任职单位在2022年山东省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优秀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精心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要高度重视,坚持结果导向,以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选拔出的人才要政治过硬,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经得起检验。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全面、真实、完整,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填报重要信息等违规申报行为的,取消个人申报或入选资格,性质特别严重的,取消所在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的推荐资格。

(二)规范程序,统筹考虑,确保推荐选拔公平公正。各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评审标准程序,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在统筹考虑不同业态、不同岗位金融人才的不同特点和领域、区域分布的基础上,将推荐名额向我省金融人才紧缺领域倾斜。

(三)广泛发动,优化环境,营造人才引育良好氛围。各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要以推荐选拔为契机,广泛宣传推荐选拔齐鲁金融人才的重要意义,宣传金融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单位努力营造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齐鲁金融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人才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助力全省人才引育创新。

四、申报流程及有关材料

(一)线下申报

各类金融机构(组织)以及其他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申报本单位、本系统推荐人选,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分配名额形成区县推荐人选。区县推荐人选在人才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二)线上填报

区县推荐人选及人才所在单位,均需登录“人才山东网”(https://sso.rcsd.cn/),根据操作指南完成单位注册和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人才所在单位组织推荐人选自行登录“人才山东网”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推荐人选在填报时,提交的个人信息、单位信息、工作业绩、有关情况等均须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表格中的数字、业绩、贡献等,要与本人和单位实际情况完全相符。系统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应经人才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传。

人才所在单位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无误后,通过申报系统自下而上申报汇总至推荐单位。申报金融之星的推荐单位选择“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申报金融英才的金融机构(组织),届时按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要求填报。

(三)审查推荐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登录申报系统,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填报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申报材料,在系统内提出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进行修改。

(四)纸质材料报送

(1)区县推荐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加盖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公章,同时报送word版和PDF扫描版)。

(2)《齐鲁金融人才推荐表》一式8份(A4双面打印,写明意见、盖章完整,同时报送word版和PDF扫描版)。

(3)《齐鲁金融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A4双面打印,加盖区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公章,同时报送word版和PDF扫描版)。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材料提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2日。由于系统设定报送时间限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报材料,邮寄材料以寄送时间为准。

联系人:  张佳妍,0531-51702958;郭春城,0531-51701637

电子邮箱:jrbjgdw@jn.shandong.cn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2893217、0531-82893219

PDF版如下:关于开展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3年齐鲁金融(英才、之星)申报人员汇总表.docx

           个人承诺书.docx

           齐鲁金融英才申报表2023.doc

           齐鲁金融之星申报表2023.doc

           推荐意见.docx

           2.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申报操作指南.pdf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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